申报流程
单位账号创建: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单位隶属关系分级创建,非公组织机构按属地原则创建。
个人账号创建:用人单位账号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为申报人创建个人账号。
个人申报:申报人登录指定的职称申报系统,录入个人基本信息、业绩成果等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申报人需在规定的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
单位审核: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上级部门审核: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核后,逐级上报至相应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或其委托的机构进行审核。
专家评审: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专家根据评审标准和程序,对申报人的品德、能力、业绩等进行综合评议,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投票表决。
结果公示: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结果确认与备案: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确认;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其评审通过人员应当向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部门备案。
教育类
教学业绩材料:
教学工作量证明,如年均教学课时统计。
教学质量考评证明,如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证书。
教学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如厅级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证书。
指导学生参加专业技能竞赛获奖证明,需注明申报人是第 1 指导教师。
科研业绩材料:
发表的期刊论文,被 SCI、EI、SSCI、A&HCI 收录或被《新华文摘》等全文转载的证明。
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教研或学术论文。
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译著、主编或副主编的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
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等的主要完成人证明。
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教学工程项目、重点教改研究项目的证明。
一般情况下,武汉中级职称申报的业绩成果证明材料需要提供原件进行审核,但通常会在审核后退回。不过,在实际申报时,也会提交相应的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并由审核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例如,对于科研项目,需提供项目的申请书、结题报告、成果鉴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对于发表的论文,需提供论文期刊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版记和本人论文页。对于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同样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不同专业系列和具体评审要求可能会有细微差异,建议申报人仔细阅读当年武汉市相关职称评审通知的具体要求,以确保材料准备准确无误。
不同行业高级职称特色要求
行业 副高级职称典型要求 正高级职称典型要求
工程类 主持过中型工程设计 / 施工项目,解决关键技术问题 主持过大型工程或省级以上重点项目,获奖项
教育类(高校) 主讲 2 门以上课程,主持校级科研项目,指导青年教师 主讲 3 门以上课程,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获教学成果一等奖
医疗类 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发表核心期刊论文 2 篇 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发表 SCI 论文 3 篇以上,带教研究生
经济类 制定企业发展战略,主持重大经营项目,经济效益显著 主持省部级以上经济政策研究,成果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