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 事业单位类印章
单位公章:圆形,中央为(政府机关)或五角星(事业单位),外圈为单位全称,具有的官方效力,用于正式公文、公告等。
业务专用章:如 “行政审批专用章”“档案专用章” 等,用于特定业务场景,效力范围受限于业务类型。
印章样式必须严格符合规范
企业公章直径为 4.0cm(小型企业可略小,但需符合标准),文字必须使用企业全称(与营业执照一致),字体为宋体或楷体;
政府公章中央为,直径根据单位级别不同有明确规定(如省级政府公章直径 5.0cm,市级 4.5cm),禁止随意更改样式。
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滥用
公章应指定专人保管(如行政部门负责人),建立用章登记制度(记录用章时间、用途、经办人);
若印章遗失,需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登报声明作废,并重新办理备案刻制手续,避免他人冒用。
越秀区刻章的地方印章公司,越秀区印章制作备案,广州刻公章
广州邦永印章有限公司是公安局指定的(广州各区)印章备案单位
特种行业许可证号:穗公特云治字第刻E0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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