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 事业单位类印章
单位公章:圆形,中央为(政府机关)或五角星(事业单位),外圈为单位全称,具有的官方效力,用于正式公文、公告等。
业务专用章:如 “行政审批专用章”“档案专用章” 等,用于特定业务场景,效力范围受限于业务类型。
公安备案申请
登录当地 “公安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或前往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填写《印章刻制备案申请表》,提交上述材料;
公安部门审核材料无误后,出具《印章备案回执》,明确印章的规格、样式(如字体、五角星大小)及 13 位防伪编码(2015 年后全国统一要求)。
刻章并非简单的 “制作印章” 行为,而是涉及法律备案、防伪管理和风险控制的严肃流程。核心原则是:“先备案,后刻制;选正规,妥保管”。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需严格遵守法定程序,避免因违规刻章或用章不当引发法律纠纷。如有疑问,可优先咨询当地公安治安部门或政务服务热线(如 12345)获取指导。
流程与公章类似,但需注意功能专属化:
财务专用章:需标注 “财务专用章” 字样,尺寸通常为方形(2.2cm×2.2cm),制作时需与企业税号、名称关联;
发票专用章:椭圆形(长轴 4.0cm,短轴 3.0cm),必须包含企业名称、税号和 “发票专用章” 字样,样式需符合税务部门规定;
制作后需同步在企业内部登记用途,避免超范围使用。